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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区残疾人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点击数: 字体:

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吴残字〔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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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

全区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区)残联残联直属单位:

现将《2018年全疾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31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苏州市残联,区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存档。

苏州市吴江区残联                             2018年3月1日印发

(共印12份)

2018年全区残疾人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力打造“八大标杆”的起步之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和苏州市残联的部署,结合吴江残疾人工作实际,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更高坐标系中全面提升发展水平,加速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开创新时代吴江发展新局面”的新要求,以实现残疾人高水平全面小康为目标,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完善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机制为保障,着力加强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工作,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着力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着力普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着力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使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使残疾人工作更上新水平。

一、着力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

1.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五个聚焦”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残疾人工作的全过程。主动适应残疾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工作发展的新趋势,努力实现残疾人工作的创新性、探索性、引领性。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好残疾人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畅通信息渠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让残疾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全面实现小康打下扎实基础。

二、着力加强残疾人就业

2.全面完成苏州市残联下达的残疾人就业任务(具体指标另行下达),并纳入对各镇(区)残联的目标考核。

3.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4.继续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对残保金的征收,充分发挥残保金推动残疾人就业的作用。

5.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研究制定《吴江区“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意见》。各镇(区)按照标准,至少建立起一家15人以上参加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场所,并确保正常运行。鼓励残疾人较集中的村(社区、企业)建立“残疾人之家”,吸纳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扶贫创业基地”建设,各镇(区)依托农村种养大户、农场(农庄)、原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等,建立“残疾人扶贫创业基地”1个以上。

6.加大残疾人就业社会化购买服务力度,完成和1家人力资源服务中介企业的签约工作,对残疾人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劳动能力鉴定等部分功能实现社会化服务。

7.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联合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各项活动,组织残疾人参加就业专场招聘会。深化残疾人“一对一”就业帮扶工作,建立一人一档动态跟踪服务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

三、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8.全面落实《吴江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全覆盖实施意见》,继续实施两项补贴制度,确保相关优惠政策覆盖到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9.落实好残疾人其他普惠、特惠政策。继续做好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残疾人托养机构险准时续保工作。落实好残疾人免费乘车、免费进景点、聋人信息补贴等残疾人福利制度,逐步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

四、着力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

10.进一步健全评残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评残流程,实施对评残窗口软硬件环境的改造,改善评残环境;研究制定《对失能人员评残的实施办法》,方便群众办事。

11.组织实施好康复项目“四进家庭”工作;落实好《吴江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租借实施办法》,依托“残疾人之家”平台,在各镇(区)全面推行残疾人辅助器具租借工作,逐步将康复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区非持证残疾人。

12.加强与卫计委妇保所的沟通,深入开展“婴幼儿健康促进工程”,实现对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全覆盖。继续做好“光明巴士进社区”视力残疾预防眼病筛查活动、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和7-14岁残疾儿童巩固性康复服务项目。确保到年底全区精准康复服务率达到80%以上。

13.配合卫生部门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依托社区医生资源,推行“家庭医生”上门服务,为不易出户残疾人指定专门社区医生,提供上门医疗保健服务。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对残疾程度较重的学龄孩童的送教(康)上门服务工作。

14.根据苏州市残联部署,完成智能化残疾人证发放试点应用工作。

15.加强对区、镇(区)、村(社区)三级康复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康复机构在设备设施、服务能力、康复效果上有所提升。

五、着力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16.充分发挥好各专门协会联系、服务各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协会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17.各镇(区)普遍建立1个以上残疾人文体协会,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残疾人文体兴趣团队。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区残疾人文艺展评活动。

18.加强对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和培训,积极备战省十残会,努力取得佳绩。

六、着力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19.继续和亨通慈善基金会合作,开展第八届残疾人“圆梦行动”,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帮扶,进一步改善其生活。

20.组织开展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做好“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重要残疾人节日的宣传工作。利用APP、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涉残优惠政策。加强和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工作影响力。

七、着力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21.做好区、镇(区)二级残联的换届工作。

22.完善镇(区)、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选聘好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加强对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完善专门协会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保障工作场所和工作经费。创新残疾人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大力推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

23.加强对镇(区)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的业务培训,对村(社区)残疾人工作人员实行分片轮训,提高业务素质。

24.继续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建立残疾人信息的动态更新机制,提高数据准确性,确保各项基础数据精准全面。

25.做好扶持薄弱村、“阳光扶贫”、“一联双管”等各项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26.做好涉残信访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促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开展融入式党建,创建“服务先锋”,落实好“书记项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不断反对四风,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把残联党员干部打造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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