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最新消息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
苏教安函〔2018〕13 号
关于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直属(代管)学校:
4月27日,外省某地发生学生被袭击事件,造成较大的社会反响,根据各级领导指示和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现就全面加强我市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涉校矛盾、重点人员安全隐患。对可能导致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意见或诉求、易于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突出矛盾和纠纷以及师生、家长和校园周边人员中,存在心理疾患、思想偏激、性格偏执、行为异常,扬言并有可能产生极端、过激行为的人员,尤其是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等重点人员要再次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摸和梳理,准确掌握苗头性、动态性信息,并积极协调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和公安、综治等有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二、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学生上下学管理、干部教师值班护导、保安人员安全巡逻等制度措施,重点是坚决落实好门卫管理尤其是来访人员信息登记、物品查验、接待特别是幼儿园建立门禁系统或实行接送卡制度等工作,严防来历不明人员非法入侵校园;要充实配强安全保卫人员力量,专职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应携带必要的防卫器械,严格执行工作规范要求,实行校园24小时不间断巡逻并加强校园周边僻街小巷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处置。
三、全面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全面完善防盗、防侵入、防攀爬等封闭、隔离、加固、加高措施,确保校园围墙不低于2米的要求,杜绝安全盲区;确保周界报警、电子围栏、入侵探测、门禁控制、视频监控、电子巡更等技防装置正常开启、运行良好,尤其是必须确保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要与属地派出所或公安指挥中心直连(一级联网);根据学校、幼儿园门口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好家长等候区域并落实专人加强管理,重点完善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阻止人员、车辆等非法侵入校园。
四、全面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和护导。要全面强化值班值守制度,尤其是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干部、教师护导制度,积极发动党团员、家长和志愿者参与护学护导,并主动协调公安派出所、交警、市容市政等部门建立护学岗,确保全覆盖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强化上下学时段学生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上学提前到校和放学后家长未能及时来校接送的学生要妥善引导到校园内并安排人员进行临行看护管理,对放学的学生要及时劝导离校,避免在校门口和周边区域逗留和集聚;学校德育处等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狠抓校风校纪,强化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对学生校园欺凌行为要积极预防、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重点关注有心理偏差和行为异常学生,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好心理矫正措施。
五、全面强化家校联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安全教育平台发送安全预警和提醒信息、短信、微信、QQ群等方式,引导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认真承担起监护人的安全监管、安全教育的职责;要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和活动安排以及上放学的作息时间,以便家长根据实际做好孩子上下学路途中的对接工作,学校改变放学时间以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有未到校、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情形时,要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防止出现工作盲区。
六、全面强化安全教育和演练。充分利用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资源,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好规定的安全教育课程和各专项活动教育,着力提高实效性,做到安全课程人人学、安全知识人人懂、安全技能人人会;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的规范,认真组织好中小学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切实提升师生在面对突发情况时的逃生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上述要求迅速传达到辖区每一所学校,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措施。尤其要着重关注外来人员子女学校等民办学校、相对薄弱学校、学前教育看护点、无证幼儿园以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场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督查检查,有效防范风险,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2018年4月28日